缴纳会费。理事长单位不低于30000元人民币/年;副理事长单位不低于15000元人民币/年;常务理事单位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/年;理事单位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/年;会员单位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/年。学会鼓励会员为学会的发展提供活动场地、经费等赞助。通过银行汇款。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会费,会费发票将在我会收到汇款后一个月内寄出。若一月后仍未收到发票,请将汇款凭证复印后写明情况及联系方式传真至0755-22952483,以便于我们为您及时查找原因解决问题。汇款方式如下:
1、银行汇款(包含网银支付)
开户单位:深圳化学化工学会
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
账 号:443 066 034 018 150 062 671